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民航运输飞机(以下简称“飞机”)引进管理工作◈★★✿✿,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◈★★✿✿,依据相关文件规定◈★★✿✿,制定本办法◈★★✿✿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(以下分别简称“民航局”和“管理局”)对具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-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或取得筹建资质的承运人(以下统称“申请人”)引进飞机进行管理◈★★✿✿。
第四条 民航局对全行业飞机引进工作进行管理◈★★✿✿。管理局对辖区内申请人飞机引进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◈★★✿✿。
第五条 国产飞机◈★★✿✿、境内飞机调配◈★★✿✿、短期(一年及以下◈★★✿✿,下同)经营租赁◈★★✿✿、短期续租及境外湿租飞机等项目为“局办项目”◈★★✿✿,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小泽奈美◈★★✿✿,管理局出具评估意见小泽奈美◈★★✿✿,民航局下达飞机引进方案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。局办项目均根据申请人需求适时办理◈★★✿✿。
第六条 境外飞机引进(不含短期经营租赁和境外湿租)及长期续租飞机等项目为“委办项目”◈★★✿✿,由申请人提出申请◈★★✿✿,管理局出具评估意见◈★★✿✿,民航局出具审核方案◈★★✿✿,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飞机引进方案◈★★✿✿。委办项目为集中办理项目◈★★✿✿,申请人和管理局均应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当年飞机引进项目或评估意见◈★★✿✿,8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飞机引进项目或评估意见◈★★✿✿。
(七)可用机组现有实力及最近12个月平均飞行时间数据◈★★✿✿;最近12个月航线维修放行人员疲劳管理水平◈★★✿✿。
(九)境内飞机调配项目◈★★✿✿,由申请人会同飞机原所有人或原承租人提出申请◈★★✿✿,应附有关协议◈★★✿✿,明确机号及所涉飞机近期运行概况◈★★✿✿。
(十)以境外湿租方式引进飞机的◈★★✿✿,应出具出租人的国际航协运行安全审计(IOSA)有效合格证并提交湿租协议◈★★✿✿,明确权责相关事宜小泽奈美◈★★✿✿。
第九条 申请人注册地管理局为引进飞机评估的责任机构◈★★✿✿,如有必要可请申请人运营地管理局协助评估◈★★✿✿。各管理局计划统计部门为本地区引进飞机评估管理部门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条 管理局应根据本办法所附《运输飞机引进评估指标体系框架》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,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,并根据实施细则对飞机引进项目进行评估及监管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一条 对实际引进飞机超出其安全保障能力或人员保障实力的申请人◈★★✿✿,管理局应暂缓办理飞机投入运营的相关手续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,直至其具备相应的保障实力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三条 民航局收到项目申请及管理局评估意见后进行初审◈★★✿✿,符合相关规定的小泽奈美◈★★✿✿,由发展计划部门起草拟办意见◈★★✿✿,会签安办◈★★✿✿、政法◈★★✿✿、财务◈★★✿✿、国际◈★★✿✿、运输◈★★✿✿、飞标◈★★✿✿、适航和空管等相关部门◈★★✿✿,并报总飞行师◈★★✿✿、总工程师◈★★✿✿、安全总监研提意见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四条 局办项目(国产飞机除外)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,会签无异议并经民航局主管计划和安全的局领导审示后J9九游会登录入口◈★★✿✿,报民航局领导审签◈★★✿✿,相关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小泽奈美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五条 国产飞机引进项目◈★★✿✿,会签无异议并经局领导审示后提交局务会审议◈★★✿✿,通过后报民航局主管计划的局领导审签◈★★✿✿,相关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六条 委办项目◈★★✿✿,会签无异议并经局领导审示后提交局务会审议◈★★✿✿,通过后报民航局主管计划的局领导审签◈★★✿✿,相关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◈★★✿✿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◈★★✿✿。民航局《关于修订印发引进民用运输飞机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民航发〔2017〕65号)同时废止◈★★✿✿。
附件1_运输飞机引进评估指标体系框架.doc附件2_运输飞机引进情况表.xls附件3_人员保障实力情况表.xls附件4_综合资质情况表.xls修订说明.docJ9九游会最新网站◈★★✿✿。国际新闻◈★★✿✿,J9九游会官网◈★★✿✿,九游会官网J9◈★★✿✿,九游会J9◈★★✿✿,J9九游网